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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部委: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三情形需缴个税

时间:2011-07-01 15:32来源:未知 作者:庆源律师 点击:

       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《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》,通知中明确企业向个人赠送礼品,属于以下三种情形的,取得该项所得的个人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,税款由赠送礼品的企业代扣代缴。

       以下三种情形全额适用20%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:


(1)企业在业务宣传、广告等活动中,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,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。


(2)企业在年会、座谈会、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,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。
 

(3)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,给予额外抽奖机会,个人的获奖所得。
  

(责任编辑:庆源律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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